疫苗示意圖。臺灣《聯(lián)合報》資料照片
臺灣新冠肺炎疫苗短缺,優(yōu)先施打順序屢遭質疑。國民黨團書記長鄭麗文今表示,臺當局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施打序第二類“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臺當局及地方官員”定義不清,染疫后易產生嚴重并發(fā)癥或致死的65歲以上長者,卻排第八類。
鄭麗文質疑,第二類的施打人數也從9萬增加至13.9萬人,也讓大家質疑到底第二類的施打名單到底是誰,連臺行政機構顧問丁怡銘都已施打完畢,臺當局考慮是什么?為什么在疫苗不夠的情況下,他們還可比第三類高接觸風險人員優(yōu)先施打?
鄭麗文說,英、美兩國的疫苗接種委員會章程、組成、利益回避規(guī)范、議程、會議資料及所審酌科學證據、會議紀錄,均公開于網站上。會議也以webcast的方式在網絡上對公眾公開。
鄭麗文指出,臺灣疫苗優(yōu)先順位決策透明度讓人高度懷疑,臺當局應公開施打順序排在第二類的“維持防疫體系運作之臺當局及地方官員”名單及施打次數,并把各優(yōu)先類別定義清楚,滾動式檢討,不能有黑箱。
鄭麗文認為,在疫苗短缺下,每劑疫苗都要用在需要人員上,但臺灣疫苗接種至今亂象不斷,問題也就在于施打順序定義不清,臺當局應重新檢討施打順序,以更清楚的方式分類,。
鄭麗文說,打疫苗是為防重癥及死亡,指揮中心就應該先施打給容易重癥及死亡的年老族群,可以拯救更多人的性命,并以感染會危及到重癥及人命風險為考慮,而不該是以工作種類、社會地位為優(yōu)先考慮,特權問題不能再發(fā)生。
來源:臺灣《聯(lián)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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