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11月24日(記者黃茜恬)香港特區(qū)政府24日就更新香港版權制度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咨詢,咨詢時間至明年2月23日。立法建議涵蓋五大范疇。
香港特區(qū)政府商務及經濟發(fā)展局局長邱騰華當日出席記者會表示,香港致力于完善版權制度,以期配合發(fā)展所需,力求在版權擁有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之間取得適當平衡,并符合香港整體的最佳利益。
他表示,特區(qū)政府建議以《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為基礎,更新香港的版權制度。主要立法建議涵蓋已有廣泛共識的五個范疇,包括賦予版權擁有人科技中立的專有傳播權利,確保他們的作品以任何電子傳送模式向公眾傳播都會得到保護,以及配合專有傳播權利訂定相關侵權行為的刑事法律責任。
特區(qū)政府還建議為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及模仿,以及評論時事和引用版權作品這三大類別目的而使用版權作品提供版權豁免;并修訂和擴闊豁免,便利網上學習、圖書館、檔案室和博物館運作等使用版權作品模式。
特區(qū)政府還建議增訂“安全港”條文,以及為民事賠償案件增加法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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