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9月26日電 (記者李龍伊)為進一步加強烈士紀念設施規(guī)范化管理,統(tǒng)一烈士紀念設施形象識別,退役軍人事務部近日印發(fā)通知,公布啟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及標識牌。
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整體為紀念碑造型,主體為金色,包括紅星、“永垂不朽”題詞、紀念碑和階梯等元素,總體呈現(xiàn)昂揚向上的姿態(tài),象征著烈士們的偉大理想和崇高信念,體現(xiàn)了黨和國家對英烈的尊崇、褒揚和紀念。保護標志是全國各級烈士紀念設施的特定形象標識,是各級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管理單位依法履行建設修繕管理維護烈士紀念設施職責的專用標識;烈士紀念設施標識牌銘刻保護標志和烈士紀念設施名稱、保護級別、批準設立單位等內(nèi)容,用于標示烈士紀念設施基本信息。
同時,為維護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莊嚴肅穆形象,規(guī)范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的使用,退役軍人事務部印發(fā)《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使用管理辦法》,重點明確了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的制作主體、使用場景、管護要求等。該辦法要求,一切組織和公民應當正確使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及標識牌,尊崇、銘記英烈為國家、民族和人民作出的犧牲和貢獻。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jīng)批準不得制作、買賣、使用烈士紀念設施保護標志及標識牌。
《人民日報》(2023年09月27日 第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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