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馬英九被控賤賣“三中案”一審獲判無罪,傳出檢方將提起上訴。對此,臺灣中廣集團董事長趙少康表示,若馬英九最后還是無罪,決定上訴的檢察官應該受到嚴厲處分,否則檢察官運用龐大資源,為了迎合上意或恣意遂行個人意識形態(tài),羅織追殺政治立場不同的人士,任意草率起訴,造成當事人頻跑法庭出庭,財務及身心壓力巨大,豈不太過傷天害理?
趙少康表示,依法檢察官對偵查對象的有利不利證據(jù)都要公平考慮,但北檢顯然從頭到尾就是要起訴馬英九,就是要入馬英九于罪,很多起訴理由都讓人哭笑不得,比如檢察官說馬英九就算在臺灣地區(qū)“廣電法”限期前不處理三中,也沒什么了不起,想想看,如果馬英九真像檢察官說的不限期處理三中,不被民進黨罵死才怪。
此外,檢察官又說馬英九是為了提升自己的形象才處理三中,馬英九是國民黨主席,提升形象對國民黨有什么不好?連這些正面的事都變成馬英九的罪名,北檢的心態(tài)實在大有問題。難怪會被說是“政治追殺”、“政治起訴”。
趙少康說,雖然“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但馬英九到底做過兩屆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他如果被判有罪一定是國際重要新聞,要起訴前證據(jù)一定要扎實,犯行一定要確鑿,檢察官偵辦無論是哪位前臺灣地區(qū)領導人的案件,一定要謹慎小心,要有十足的把握才能起訴,這其實也是偵辦一般民眾案件的基本態(tài)度,怎么能像這樣心懷報復,草率起訴?
趙少康指出,馬英九被起訴后,論功行賞,北檢檢察長邢泰釗升“高檢署”檢察長、主任檢察官王鑫健升“高檢署”檢察官、檢察官陳宗豪升主任檢察官、檢察官黃育仁升主任檢察官,并獲頒2019年行政機構杰出公務人員獎。而“特偵組”當初將三中案簽結(不予起訴)的檢察官蔡鴻仁,最后黯然離開法務部門,調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他質疑,民進黨還真是“賞罰分明”,這是什么樣的負面示范?
他批評,當初起訴馬英九的檢察官被地院重重打臉,一一反駁北檢的起訴理由,這些高升的檢察官胡亂起訴,浪費司法資源,都應該受到降級處分,不應該因為政治正確而加官晉爵。
趙少康認為,現(xiàn)在北檢執(zhí)意上訴馬英九,只要“高等法院”的法官立場公正、邏輯清楚,都不會判馬英九有罪,如果上訴的結果馬英九還是無罪,這些不顧北檢形象一意孤行的檢察官都應該受到嚴厲處分,才合乎公道正義。
來源:臺灣《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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