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全特勤人員利用蔡英文外出專機夾帶近萬條私煙闖關,蔡英文寓所侍衛(wèi)室前“少校”軍官吳宗憲、張恒嘉一審被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載漏稅物品罪重判10年4月、10年2月徒刑,案件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中。因限制離臺、出海期限將屆,“高院”裁定吳、張自6月3日起延長限制8月。
2019年7月11日到22日,蔡英文竄訪太平洋所謂“友邦”,時任華航空品處小組長黃川禎將專機免稅菸品價目表提供吳宗憲(38歲),吳將價目表發(fā)放侍衛(wèi)室各單位與親友,總計訂購逾9千條免稅菸。黃得知吳擬以公務車載菸品出關,不僅提醒機邊交付菸品應在較遠處上貨,更建議取貨時可用卡車擋住,以掩人耳目。
華航空品處副總邱彰信、協(xié)理于堯則同意其中9200條菸品置于桃園機場保稅倉庫,再于專機上裝載800條,由專機人員自行攜帶出關。7月22日專機返臺當日,吳宗憲等人將倉庫內保管的菸品,加上機上購買共9797條免稅菸,用3輛公用貨車載運駛出機場管制門,隨即被埋伏的調查局干員攔獲。
“高院”認為,吳宗憲、張恒嘉共同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一審都被處10年以上重刑,可見犯罪嫌疑確屬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因為本案被告人數多,卷證資料繁雜,為權衡刑事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與兩人居住、遷徙自由受限程度,仍有繼續(xù)限制離臺、出海必要。
臺灣“高等法院”審理“私菸案”,因涉案人員吳宗憲(右圖)、張恒嘉限制離臺、出海期限將屆,“高院”裁定吳、張自6月3日起延長限制8月。記者王宏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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