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一警察使用公務系統(tǒng)查拉拉隊員資料 遭記過2次

華夏經緯網 > 臺灣 > 社會萬象      2022-07-11 13:51:07

  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南市1名姓劉警員涉嫌在今年6月利用警政計算機系統(tǒng),查詢中華職棒拉拉隊員數據,警方認為在上班時間非因公務查詢民眾個人資料,但并未外泄,加重懲處記過2次。

  9日晚間有網友在社群網站發(fā)文指出,臺南市有警察使用公務系統(tǒng)偷查職棒拉拉隊員照片數據共好幾十筆,但都沒有懲處消息,仍正常在上班,質疑是否當事人有背景而“被壓下來了”。

  臺南市警察局10日發(fā)布新聞稿指出,警察局建立計算機查詢系統(tǒng)稽核機制,發(fā)現1名警察6月下旬有異常查詢情形,經分局清查后,當事警察承認出于好奇,于上班時間非因公務需要查詢民眾個人資料。

  臺南市督察組長郭榮木表示,調查后發(fā)現當事警察尚無泄密情事,給予加重處分記過2次,并停止查詢系統(tǒng)權限,派出所長因督導不周,記申誡處分,并將持續(xù)要求警察落實查詢紀律,非因公務需要不得查詢個人資料,如經查獲從重議處。


責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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