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民,陜西耀縣人,1960年生。中山大學經(jīng)濟學學士,法學(社會學)碩士。1986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臺灣研究所工作至今,研究員。北京聯(lián)合大學臺灣研究院客座教授,中國亞非發(fā)展交流協(xié)會理事。已出版《海峽兩岸經(jīng)濟貿易投資大全》、《臺灣何處去》、《海峽季風——多棱鏡下兩岸關系透視》、《臺灣政商家族》、《塑膠霸主——王永慶》、《臺灣軍力》、《臺灣的“黑金政治”》、《臺灣省地理》、《臺灣黑社會內幕》、《臺灣地方派系與權力結構》、《民進黨政商關系研究》、《國民黨下臺內幕》等。 |
作者 王建民
日前在蔡當局強烈主導下,臺“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強行通過李進勇出任“中選會主委”提名案,并要加速推進“行政院版”的“公投法”修正案。這一違背“中選會主委”人選“中立”原則的提名案通過,在島內引起很大爭議。李進勇上任后首次就“公投法”修改提出“一定數(shù)量的公投得與大選合并舉行”的主張,是明目張膽為配合民進黨大選進行鋪路,再次引起很大爭議與關注。就連民進黨籍的臺灣前副領導人呂秀蓮也強烈反對,認為此舉是讓公投“鳥籠”就能“鐵籠”。
事實上,縱觀多年來民進黨對"公投"立法、“公投法”內容及公投得與選舉一并舉行等立場與做法,不難發(fā)現(xiàn),"公投"成為民進黨操縱選舉與牟取政治利益的工具。
民進黨高舉民主大旗,曾不斷呼吁制訂“公投法”,以彰顯直接民主與民意,以便與世界民主潮流接軌。民進黨為了讓"公投"與選舉掛鉤,形成有利民進黨的選舉形勢,在“公投法”第23條寫入了"公投"得與全島性選舉一并舉行之規(guī)定。在陳水扁執(zhí)政時期更是先后于2004年"大選"發(fā)動“防御性公投”與2008年"大選"發(fā)動“入聯(lián)公投”和“討黨產(chǎn)公投”,均是出于提高投票率、贏得選舉之目的。民進黨美其名曰公投與全島性選舉一并舉行,一則可提高民眾政治參與積極性,提高投票率; 一則可節(jié)約選舉成本,避免勞民傷財,自然合情合理。背后的真正原因則是,在民進黨看來,投票率越高,對民進黨選舉越有利,"公投"與"大選"一并舉行可拉高投票率,自然有利民進黨選情。
然而,民進黨及它的同盟軍時代力量黨等綠營勢力,長期不滿與反對“公投法”的相關規(guī)定,認為20歲"公投"投票年齡偏高,將一部分年輕人排除在"公投"之外,同時“雙五十”的公投門檻過高,縮限了人民權利,是一個“鳥籠公投”,強烈要求修法。結果在民進黨重新執(zhí)政后,依靠在“立法院”絕對多優(yōu)勢,順利完成“公投法”修正案,降低公投投票年齡(由20歲降為18歲),放寬"公投連署"與提案門檻,降低"公投"通過條件。綠營對此很是洋洋得意,終于終結了“鳥籠公投”,開啟了臺灣"公投"發(fā)展新時代。
這一"公投"法修正案完成后,筆者與許多學者一樣擔心,"公投"在臺灣可能泛藍成災與可能帶來的弊端風險。2018年底,臺灣舉行“九合一”選舉的同時,也由不同政黨與民間團體同時發(fā)動了10項公投,創(chuàng)下臺灣舉行"公投"的新紀錄。然而,選舉與"公投"的結果卻出乎許多觀察者的預料,民進黨不僅輸了選舉,一舉失去7個縣市執(zhí)政權,尤其是終結了被稱為綠營大本營的高雄市執(zhí)政權,而且民進黨一向傾向支持的三項公投沒通過,而反對民進黨政策改革的七項公投全過關,對民進黨造成雙重打擊。
面對選舉挫敗與意想不到的"公投"結果,民進黨并沒有進行真正的反省與檢討,反而將民進黨的敗選與"公投"掛鉤,認為“公投綁選舉”是民進黨敗選的關鍵原因之一。于是蔡當局開始又推動修改"公投法",一方面如何重新提高"公投"難度與門檻(如臺“行政院版本草案”要求 公投提案聯(lián)署附上身份證復印件),另一方面如何讓"公投"與"大選"脫鉤,如何讓掌握處理"公投"事項的“中選會”進行某種程度的技術操作。果不其然,蔡英文提名民進黨籍的李進勇出任“中選會主委”,就是其干預與操作"公投"的第一步,自然引起社會輿論一片嘩然。
“中選會”是中立機構,“中選會主委”更是一直由無黨籍人士擔任?,F(xiàn)在蔡英文公然提名曾先后擔任民進黨基隆市黨部主委、民進黨中央副秘書長、“臺獨建國聯(lián)盟”中常委的李進勇出任,政治立場與政治色彩過于明顯。盡管在外界壓力之下,李進勇退出民進黨,但這并不改變他的“綠色”與“臺獨”本質,不改變他的政治立場,依然無法獲得社會的普遍認同,國民黨黨團強烈反對與抵制。無奈,民進黨掌握了“立法院”絕對多數(shù),國民黨無法有效阻止這一政治提名案的通過。李進通在民進黨黨團強烈支持下如愿出任“中選會主委”。這一提名案通過當日,就有國民黨“立委”質疑李進勇未來可能配合蔡英文在選舉中進行政治操作。其實。這也是民進黨的一貫作法。什么民主與法治,在民進黨權力與利益面前,沒有什么不能改的,沒有什么不敢做的,更何況披上“合法正當”的外衣。
果不其然?!爸羞x會主委”李進勇以上任便開始了為民進黨創(chuàng)造大選有利條件的"公投"議題操作。就在臺“立法院”即將召開臨時會處理公投法修正案之時,李進勇表示,目前“立法院”有27個版本的"公投法修正案",其中“行政院”草案明定將"公投"并"大選"從“應”改為“得”,未來應訂出一個標準,“一定數(shù)量內的公投”才能夠“并”大選舉行。那么,如何確定“一定數(shù)量的公投”?誰來決定?顯然這是“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的權利,可決定哪個"公投案"符合要求,可與"大選"進行,那些"大選"不可與"大選"并舉,完全可以通過技術手段進行操作與決定。在去年“中選會”處理公投案過程中,也發(fā)生了“中選會”進行政治性操作的類似事件。
為避免2018年諸多"公投"與選舉并舉行讓民進黨輸?shù)暨x舉的悲劇重演,“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與民進黨主導的“立法院”開始推進"公投法"修法的合作,可能讓民間推動的諸如“重啟核四公投”等不利于民進黨選情的"公投"無法舉行,而又可能推動有利民進黨選情的"公投"綁"大選"(如推動反對“一國兩制”的"公投"等)。
可見,"公投"雖然是臺灣一項重要法律政治制度,是一種直接民意的表達手段,但在民進黨眼中,"公投"只不過是操作選舉的一種政治法律手段,只為政治利益服務,只圖對民進黨選舉有利,已與直接民主無關,也與民意無關。
另外,令人感慨的是,曾強烈反對“鳥籠公投”與要求降低"公投"諸多門檻的時代力量黨,對李進勇出任“中選會主委”一職與推動公投法修改及設置新障礙等作為,裝聾作啞,不見反對之聲,這才是臺灣民主政治與法治的真正悲哀。( 作者 王建民 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研究員、閩南師大兩岸一家親研究院名譽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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