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作股價、偷買名畫 臺灣老牌食品大廠前董座800萬交保

華夏經緯網 > 臺灣 > 社會萬象      2025-05-22 10:54:04

華夏經緯網5月22日訊:據臺灣“中時新聞網”報道,老牌食品大廠“泰山企業(yè)”前董事長詹景超被控與臺灣土地開發(fā)公司董事長邱于蕓,涉炒作泰山公司股價,另于處分全家便利商店股權80億元(新臺幣,下同)、偷買兩幅名畫7000萬元,涉嫌違反島內“證交法”操縱股價、特別背信、非常規(guī)交易罪,臺北地檢署21日指揮臺北市調處搜索兵分11路搜索,并約談詹、邱12人到案。調查局晚間將詹、邱7名被告移送北檢復訊。檢察官訊后,22日諭知詹景超、邱于蕓2人各以800萬元、100萬元交保,均限制離臺出海,實施手機電子監(jiān)控。

另江油國際實際負責人陳俊霖100萬元交保,限制離臺出海,實施手機電子監(jiān)控、臺開財務長黃茂基50萬元交保,限制離臺出海。其余被告泰山前副董事長詹逸宏、寬量國際公司創(chuàng)辦人兼執(zhí)行李鴻基等人請回。

有75年歷史的泰山企業(yè),2023年經營權變天,創(chuàng)辦人詹家遭踢出團隊,新任經營團隊告發(fā)前董事長詹景超等人掏空泰山。檢調獲報,詹景超2022年11月到12月,為捍衛(wèi)經營權,與臺開董事長邱于蕓合作,以臺開1億余元的私募款,以連續(xù)高價買入手法炒作泰山股價,但事后賠錢并未獲利,涉犯“證交法”操縱股價罪。

另詹景超等人2022年12月5日以巨額逐筆交易方式,透過江油國際公司中介出售“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股權80億,涉嫌“證交法”非常規(guī)交易罪。而證交所認定這起重大股權處分案未妥適揭露訊息且處分作業(yè),有重大違失,開罰200萬元。

詹景超賣出全家股權后不久,未經董事會同意,砸7000萬向寬量國際購買油畫大師吳冠中的2幅作品《山下人家》、《溪畔閑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事后證交所針對詹花7000萬買畫、支付顧問公司8000萬、為購買臺開土地提供3000萬保證票據部分,以內控缺失為由開罰250萬元,

檢調21日搜索詹景超10名被告住處及江油、寬量公司等處,約談詹景超10名被告及2名證人2人調查。


責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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