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中)指認現(xiàn)場 警方供圖 中新網(wǎng)長春10月15日電 (張瑤 孫博妍)記者15日從吉林延邊警方獲悉,延邊州公安局聯(lián)合延邊州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近日成功偵破一起非法經營、生產銷售偽劣成品油案,帶破非法經營案4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涉案金額總計人民幣200余萬元,徹底摧毀了以黃某某為首的生產銷售偽劣汽油犯罪團伙。
2021年7月,延邊州公安局環(huán)偵支隊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人在延吉市內向不特定人員非法銷售散裝汽油。警方立即抽調精干警力成立“7.23”專案組,全力組織開展專案攻堅工作。
專案組經過十余個晝夜的艱苦工作和縝密偵查,詳細掌握了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王某、王某某、陳某某等人非法生產銷售偽劣汽油的犯罪事實。
經查,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期間,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伙同王某、王某某,三人各出資7萬元作為合伙本金,在沒有任何購買、運輸、儲存、銷售汽油資質的情況下,先后8次以每噸5千至6千元左右的價格從山東、遼寧等地購進240余噸車用汽油。并在延吉市朝陽川鎮(zhèn)購買一個大容量儲油罐,在延吉市郊區(qū)某山上的果樹林隱蔽處地埋,還在網(wǎng)上購買發(fā)電機、加油機、油桶等工具用于儲存和銷售。
他們自行將汽油和從吉林市等地購買的甲醇勾兌后充當95號汽油,并儲存在事先地埋的儲油罐中,通過油泵將大罐里的汽油分裝在25升汽油桶中,在夜間向外銷售。該團伙雇傭陳某某,用面包車向延吉市一些用油客戶進行銷售。購買此油的用戶,多則幾十桶,少則幾桶,私自存放在居民區(qū)的車庫或出租房內,再次倒賣或自用。
7月30日,專案組集中收網(wǎng),在延吉市分別將王某、王某某、陳某某等抓獲,8月2日,主犯黃某某迫于壓力,從北京返回延吉主動投案。該4人對2019年9月以來,從山東、遼寧等地多次購買汽油并在延吉私自存儲、銷售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該犯罪團伙的上下級汽油經銷人員李某某、邢某某、季某某、劉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已另案處理。
截至目前,警方查扣偽劣汽油23.06噸、汽油桶199個、運油汽車1輛、儲油罐1個、發(fā)電機2臺、加油機1臺,搗毀汽油儲存窩點4個,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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