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qū)的第八次“修憲”工程正在密鑼緊鼓地進行中。臺當局立法機構已經成立了“修憲委員會”,并受收到接近40個“修憲建議案”。民進黨中常會也通過了“憲政改革小組”的名單,蔡英文將鄭文燦列為該小組三名共同召集人之一。在人們的眼中,鄭文燦是蔡英文所屬意的接班人,此一安排似乎是要彌補鄭文燦未能按照原定安排在去年12月接任行政機構負責人的“損失”,讓其補足在“中央”層面的歷練。不過,正是此舉動,可能會“害”了鄭文燦。
鄭文燦一直是蔡英文心目中的接班人選,她對鄭文燦的偏愛,整個民進黨上下都能感受出來。盡管兩人在過去沒有多少交集,但蔡英文卻一直喜歡鄭文燦,因而在2014年的地方選舉選舉中,蔡英文頻頻到桃園市為鄭文燦站臺造勢。此次選戰(zhàn),民進黨一舉拿下六個“直轄市”中的四個,由北到南是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和高雄市,而且高雄市長陳菊還是蔡英文的姊妹淘,但在就職禮時,蔡英文只是到了桃園市。
蔡英文要扶持鄭文燦,除了是個人私誼之外,更是為了能夠實現民進黨“長期執(zhí)政”的美夢著想。而要達成這個長遠目標,最關鍵一戰(zhàn)是2024年的臺灣地區(qū)領導人選舉。而該選舉是全民投票,必須爭取到最多的選票,把中間選票和淺藍選票都拿到手,才能勝選。而在這方面,鄭文燦遠優(yōu)勝于賴清德。因為賴清德主要是受到“獨派”的支持,但卻將得不到中間選票及淺藍選民的票。如民進黨是推出鄭文燦參選,盡管不是“獨派”的理想人選,但“獨派”選民仍將會“含淚投票”,就像前兩次選舉,“獨派”選民雖然并不喜歡蔡英文,但也要“被迫”將選票投給她的道理一樣。
相比于民進黨內另兩位有志2024的人物賴清德、蘇貞昌,鄭文燦至今尚未有過“臺獨”言行,也是在民進黨“執(zhí)政”的地方政府中,首個設立兩岸小組的“直轄市”。他還曾表態(tài),認同“和中”,幷表示“愛臺與親中,我都不反對”,并表態(tài)推動推動“兩岸共好”。即使是在兩岸關系緊張的去年,鄭文燦在訪問金門時仍然表示,“希望兩岸以和平為唯一選項,雙方均應積極創(chuàng)造和平條件,以對話取代軍事威脅”。
但是,鄭文燦除了是在陳水扁時期,短暫出任過“新聞局長”之外,未曾有過行政高層歷練,必須補足。為此,蔡英文曾經設想,在去年12月25日鄭文燦的第二任桃園市長的任期已經過半之際,委任他為行政機構負責人。因為鄭文燦于此時及其后辭桃園市長職,無需進行市長補選,只需由行政機構負責人委任代理市長。這樣,就可一方面能夠絕對保證桃園市還掌握在民進黨的手中,而且也可為2022年“九合一”選舉提前布局,培植市長參選人;二來也可避免進行市長補選而勞民傷財。
但要真正執(zhí)行起來,卻是“窒礙難行”。其一是受韓國瑜“逃跑市長”影響,擔心屆時鄭文燦在辭職出任行政機構負責人后,會遭受“韓粉”選民以同樣理由進行報復性攻擊。其二、更重要的是,當時以至直到現在,都并沒有要蘇貞昌“讓出位子”的正當性理由,因為并沒有遇到他必須按照慣例引咎辭職的事態(tài),反而他正干得好好的,不但是將民進黨的民調從谷底攀升,促成蔡英文高票當選連任,而且抗疫成績不賴,還展現了行政才能。何況,蘇貞昌還有著個人的強烈企圖心。雖然他一再否認自己將會參選臺灣地區(qū)領導人,但人們卻仍然“姑且聽之”,并不相信。即使是必須服從大局而棄選,他畢竟還需要在行政機構負責人位置上“多坐一會”,為其女兒蘇巧慧參選新北市長創(chuàng)造有利條件。
因而曾經有人建議,鄭文燦可先不接行政機構負責人,而是另行安排一個高層職位,如蔡辦秘書長,或“臺安會”秘書長之類,讓他增加“全島性”的知名度,并覷機就近接任行政機構負責人。但這兩個職位都是專職的,仍然存在著“逃跑市長”的問題。而民進黨“憲政改革小組”共同召集人,則是兼職的,并不影響其在桃園市政府的市政工作。而且,時間也將會較短,可能只有一年多,在立法機構通過并提出“修憲案”后,其職能任務也就“大功告成”。
但將鄭文燦擺放在“憲政改革小組”,對其政治前景充滿了不確定性。蔡英文的用意,除了是讓其具有“中央歷練”的經歷之外,可能也是要讓其與另一共同召集人柯建銘全力合作,制衡也是共同召集人的“獨派”代表姚嘉文。但如果處理不好,可能會反過來遭受“獨派”挾持,甚至“身不由己”地走向并加盟“獨派”。
蔡英文之所以一方面阻止民進黨“立委”蔡易余、陳亭妃等提出敏感的“臺獨修憲建議案”,另一方面卻又安排“獨派”大佬姚嘉文任“憲政改革小組”共同召集人并排序首位,顯然是為了疏導“獨派”的情緒。實際上,“獨派”不斷地向蔡英文施加“修憲謀獨”的壓力,辜寬敏還成立了“臺灣制憲基金會”,策劃推動“制憲公投”。對此,蔡英文要讓他們有一個“出氣口”,因而安排了曾任民進黨主席的姚嘉文,為“憲政改革小組”的共同召集人之一。
但姚嘉文卻“假戲真做”,在出任“憲政改革小組”共同召集人后的首次對外發(fā)言,竟然聲稱必須按照民進黨黨章、黨綱的規(guī)定,進行“制憲”而不是“修憲”,而且“制憲”后的“國家”名稱就是“臺灣共和國”。這就給也是作為共同召集人之一的鄭文燦,備受壓力,必須在遏止姚嘉文的意圖的同時,又不能“得罪”黨內“獨派”勢力。如果操作失當,說不準自己也被裹挾進去。
實際上,雖然“憲政改革小組”的另兩位共同召集人柯建銘、鄭文燦,都可以對姚嘉文發(fā)揮制衡作用,但柯建銘因為是民進黨黨團總召,因而其主要任務是監(jiān)督民進黨黨團及黨籍“立委”。而鄭文燦則才是作為民進黨中常委在“憲政改革小組”中的“專職代表”及真正統(tǒng)合人。因此,他遭受姚嘉文的壓力及沖擊,就是首當其沖的。在此情況下,他究竟是能夠頂住“獨派”的壓力,堅持“修憲”議題都是非敏感的技術議題,還是被“獨派”牽著鼻子走,對其個人的政治前景以至兩岸關系,都有著巨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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