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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大火 蔡英文改革宣示只是樣板文章

華夏經(jīng)緯網(wǎng) > 評論 > 媒體鏈接      2021-10-19 14: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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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16日赴高雄慰問城中城大火死傷者家屬,隨后做出加強危老建物建筑管理政策宣示,“…全面強化老舊建物安檢、都更、建立社區(qū)管理系統(tǒng),加速公辦都更?!边@應是幕僚準備的文稿,蔡英文照念,對具體執(zhí)行事項、進程不可能了解,政策宣示只是形式上的樣板文章。

一如長期致力防災的學界所料,改革的擔子又加在已經(jīng)累到不行的消防、安檢人員肩上。要確保建物安全,必須落實減災的長期努力,尤其要找出釀災的源頭;從建物起造就要按部就班,否則再多的加強安檢,也察覺不到成災的病灶所在。蔡英文粗糙的神經(jīng)反射式政策指示,并無意義。

眼前最關鍵是找出城中城大火原因,這是縝密、跨科際的科學工作。借鏡英國倫敦2017年格蘭菲德大樓火災,經(jīng)長達一年調(diào)查才公布的火災報告,其縝密、求全的程度必須要學習,例如找出起火第一通住戶求救的電話錄音檔,才得以較精準地了解起火時的情境;又如,調(diào)出大樓外墻更新后到起火的每一份安檢報告,發(fā)現(xiàn)一直忽略新外墻與建物本體間的實質(zhì)變化。精確找出問題,才能對類似建物針對缺點補強。

高雄市府僅在火災發(fā)生兩天,及做出一樓黃姓女子燒沉香驅(qū)蟲,未注意處理可能猶有余燼的沉香爐灰,進而引發(fā)這場46死41傷的大火,隨即火速展開司法后續(xù),黃女先列嫌疑人送檢偵辦;移法院復訊后,推論黃女涉重嫌,懷疑她定罪后會因無法承擔天價賠償而潛逃,因而裁定羈押。

檢警司法兩天的火速動作,讓人擔心讓司法陷入險境,萬一查不出黃女涉引發(fā)大火的直接證據(jù),后續(xù)推論她可能畏罪潛逃就不成立,羈押原因消失,不但大為減損司法威信,重起火場調(diào)查更將因錯失保全證據(jù)的黃金時間,自陷盲無頭緒的窘境。

希望這是杞人之憂,不過檢警司法確實有先入為主,繼而一路沖偵辦進度的前科。2018年10月21日臺鐵普悠瑪宜蘭出軌事故,始終認定是司機員尤振仲超速釀災,甚至臺鐵高層也不斷強化這樣論調(diào);事發(fā)迄今已三年,現(xiàn)場鑒定報告出不來,遭聲押的尤振仲也一直未羈押,官司膠著。

不客氣地講,臺灣沒有完整周全的災害調(diào)查機制,只有粗淺的火場鑒識,唯獨不缺難以回避的政治力介入。

文章來源:聯(lián)合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左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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