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延燒,于此同時,卻有一批人甘于為林擦脂抹粉帶風向,渾不以此案對于高等教育、學術與倫理的重創(chuàng)為意。臺灣高教風氣敗壞至斯,絕非一朝一夕,甚至可以說是“上行下效、從根爛起”的必然發(fā)展路徑。
高教學術歪風歪到何等地步?島內媒體披露的一則新聞恰足說明:公立臺北教育大學專任教授黃天一(原名黃聰亮)借調擔任私立南榮科技大學校長時,被控販售假學歷、護航買假學位的講師升等為助理教授,獲利高達35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一審被依貪瀆等罪重判13年,黃也被臺北教大解聘,黃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但島內最高行政法院認為解聘于法有據(jù),判他敗訴確定。
黃天一一路在臺灣大學電機系攻讀學、碩、博士,根據(jù)相關資料,他曾任臺北教大資訊科學系暨研究所系主任暨所長、美國財務金融管理學院(AAFM)院士、國際學術交流學會理事長等職,但如此學經歷堪稱豐富的學者,借調到南榮科大擔任校長后,卻被金錢利益蒙敝學術良知。
高教上位者已然如此膽大、毫無學者風骨與學術良知,從此案再回頭檢視林智堅論文抄襲案,似也不難理解,雖經各方比對早已確認其臺大“國發(fā)所”論文與另一論文的研究概念及方法“幾乎一樣”,中華大學的碩士論文也幾乎是復制貼上竹科研究結論,卻仍有許多人眜于政治權力曲意回護了。
畢竟,面對最應講求誠信的學術研究,從林志堅本人到一眾護航者,竟集體出現(xiàn)這種令人咋舌的“學術良知無感癥”,如果不是有著政壇乃至學界大老的“親身示范”、以及許多學者面對學術道德淪喪同儕時的噤聲不言,后輩又那里來的膽敢恣意抄襲作假?
從校長賣學歷案到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受重創(chuàng)的何止臺大等幾所大學的形象與聲譽,更是揭開臺灣高等教育的丑陋不堪,早已到了病入膏肓的危急關頭。想想成千上萬為攻讀學位、撰寫論文而耗費無數(shù)時間精力的莘莘學子,以及認真教學、研究的絕大多數(shù)教授們,理當引領臺灣學術良知的臺大,乃至攸關臺灣學術倫理提升或沉淪的臺大、中華兩校論文審議委員會,真要選擇繼續(xù)麻痹下去?(文章來源:聯(lián)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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