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的論文“抄襲”問題,經(jīng)臺灣高雄市范大學倫會審定,認為雖有瑕疵,但未達撤銷學位的程度”,故此容許他在兩個月內補訂修正。
但是,我們不知道潘孟安的論文,到底“瑕疵”多大,更不曉得其與“撤銷學位”的標準及界線是如何判定的。建議高師大將整個學倫會討論過程的檔案,全都公布出來,同時,更建議王鴻薇將所有搜集而得的“抄襲”證據(jù),全部公開展示。兩相比對,以供社會大眾公評。
基本上,我們相信高師大學倫會的審閱是具有公正性的,也尊重其決定。但是,所謂的“補訂修正”,是否也應該重新作審查?而為昭公信,是否也應當開放旁聽?
潘孟安指導教授蔡培村認為,“潘孟安也未有將此論文作為申請獎學金、教職用途,僅是做為施政建設參考”,因此,他認為“沒有抄襲動機、可能”,這種說詞是很難取信于人的,眾所周知,“抄襲”的目的,就是為了騙取學位,以利仕途的發(fā)展,這就是“動機”、就有這“可能”了。
難道林智堅、鄭文燦……等人,有用以“申請獎學金、教職用途”嗎?蔡培村固然可能是愛徒心切,護航包庇,但是把關不嚴(至少被喻令修訂重寫,就可證明),難辭其咎,這番說詞,更是大違常識,不通之極了。
潘孟安的論文涉嫌“抄襲”,早已是藉藉人口的“江湖傳說”了,但由于可能數(shù)據(jù)受到封存,故至今以前,都未有人舉發(fā)。如今,王鴻薇作了比對,認為其重復率高達54%,正不知口口聲聲重視學倫問題的賴清德如何解說。潘孟安當然一如其他人般“否認”了,但是,究竟后續(xù)發(fā)展將會如何?正不妨靜觀其變。(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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