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與民俗】
作者:李運富(鄭州大學漢字文明研究中心教授)
開欄的話
中華民族的習俗是中華民族在長期的生產實踐和社會生活中逐漸形成,并由民眾參與且世代相傳、較為穩(wěn)定的文化事項,具有群體性、地域性、時代性、傳承性和變異性特征。在中華文明數千年的發(fā)展史上,漢字與民俗相伴相隨、關系密切。漢字既是漢民族集體創(chuàng)造并長期使用的文化符號,同時也是“前人所以垂后,后人所以識古”的文化載體。本刊即日起推出《漢字與民俗》專欄,全面描述漢字與民俗相輔相成的事實,揭示兩者的互動關系和文化內涵,傳承和弘揚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
中國文字博物館展出的瓦當文字。光明日報記者 柴如瑾/攝
以漢字為前提形成民俗
漢字的創(chuàng)造和使用,在古人看來是“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所以《淮南子》說:“昔者倉頡作書,而天雨粟,鬼夜哭?!惫湃瞬恢罎h字從何而來,以為神靈所授或圣人所造,于是留下了許多漢字起源的傳說,并對漢字產生敬畏崇拜之情,由此形成了兩個方向的民俗行為:一是神秘化,人們賦予漢字某種超自然的力量,影響人的吉兇禍福,逐漸形成祭拜字圣、敬惜字紙、用字符治病等習俗。二是理據化,人們認為漢字的形體具有某種構造意圖。對構形理據的解釋有的追求系統(tǒng)科學,帶有學術性,如《說文解字》等;有的不一定科學,只是對漢字形體作主觀聯(lián)想、隨意發(fā)揮,從而賦予形體原本沒有的特殊含義,這種行為帶有民俗性,屬于非學術性的俗解,古今皆有,如宋代王安石的《字說》,現代安子介的《劈文切字集》等。
漢字構形的學術解釋和社會俗解并沒有截然分開的界線,即使《說文解字》也引用了不少俗解。俗解漢字可能不符合科學要求,但也是解說者思想觀念和學識眼界的反映,有時還能透露社會意識或借形寓教。如,“王”字在《說文解字》里沒有正面解釋,只是引用了幾個不同的說法:一是引東漢班固的《白虎通》,將其釋為“天下所歸往也”,這是用“往”釋“王”,屬于聲訓;二是引孔子說的“一貫三為王”,主要講字形;三是引西漢董仲舒的《春秋繁露》說:“古之造文者,三畫而連其中,謂之王。三畫者,天地人也……”,分析了形義關系,比孔子更具體。后來,唐代李陽冰對孔子和董仲舒的說法作了進一步補充:“中畫近上。王者,則天之義?!边@些解釋雖然出自大學者,但其實都是通過主觀解字來美化王權,可以看作俗解。從甲骨文、金文的形體來看,“王”本像闊口短柄的斧鉞,象征生殺大權,能夠掌控刑法擁有生殺大權的就是“王”。這是造字所反映的上古社會意識,跟一般的俗解不同。
又如現代人講“聰”字:“同學們要用耳朵聽講,用心想問題,用口提問、答問,用兩只眼睛(指右邊上面的兩點)看黑板,這樣你就會變聰明?!薄奥敗弊謴亩偮?,構形理據很清晰,之所以這樣講解,顯然是為了教育學生們好好學習。
除了漢字俗解外,猜字謎、寫春聯(lián)、貼福字、立牌坊、埋墓志、測字運、行文字酒令、刻吉語璽印、制飾字瓦當、作回文詩和神智體詩以及其他文字游戲等,都是因為有了漢字才產生的豐富多樣的風俗習慣。今天,古老生僻字在現代網絡中的流行、年度漢字的評選狂歡等,也正在形成新的民俗,而它們也是以既有漢字為前提的。
因民俗而產生漢字現象
古代民俗有許多忌諱,往往引起新造漢字或改變原字常態(tài),甚至換用別的同音或同義字。
有的為利害諱。明代陸容在《菽園雜記》中記載:“民間俗諱,各處有之,而吳中為甚。如舟行諱‘住’,諱‘翻’,以‘箸’為‘快兒’。”江南水鄉(xiāng)的人們因為行船要圖順暢快捷,就忌諱“住”(停住不動)、“翻”(翻船)等字詞,于是,吃飯用的“箸”因為與“住”同音而被改為“筷”,在船上用“筷子”吃飯,取的是“快捷”的寓意。廣東一帶民間文獻把船帆的“帆”(與“翻”同音)改為“(見圖1)”或“(見圖2)”,取的是“順利”的寓意。
圖1
圖2
有的為尊者諱。儒家祖師孔子名丘,后世為了表示對孔子的尊敬,遇有“丘”字時往往缺右邊一豎,或換用同音的“邱”字,結果丘姓也改成了邱姓。每年的第一個月本來叫“正月”,因為秦始皇叫嬴政,“正”“政”同音要避諱,就改稱“一月”“端月”或改變讀音叫“zhēnɡ月”。據說,唐朝詩人李賀因為父親叫李晉肅,“晉”與進士的“進”同音,結果被要求避諱而終身不得取進士。
除避諱字外,還有“方俗字”是為了記錄地方風俗詞匯而根據地方語言或地方文化特制的只在某個地方通行的新形體;“組合字”是為了體現民俗對吉祥如意等美好愿望的整體感受,而把幾個字組合成一個字的用字現象;“裝飾字”則是群體審美意識帶給漢字書寫和結構的特殊變化,如鳥蟲書、花草書、龍鳳書之類;還有漢字的特殊變體——江永女書,也是湖南江永地區(qū)女性私密表達需求的產物。這些漢字現象都是漢字發(fā)展過程中產生的特殊現象,需要從民俗文化的角度加以考察并進行解釋。
民俗由漢字記載而傳承
后代流行的民俗大多見于前代的文獻記載。例如,南北朝時期宗懔撰寫的《荊楚歲時記》,是一部記載荊楚歲時習俗的著作。該書按照時間先后,從元旦到除夕,記錄了古代荊楚地區(qū)每年12個月中重大節(jié)令的來歷、傳說及風俗活動等,涉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學科知識的林林總總。其中,大多數習俗后代甚至現代仍然沿襲,如正月初一“爆竹庭前,辟除邪惡”,五月五日“采艾懸門,斗草游戲”,同時“舟楫競渡,爭采雜藥”等。
再如1989年至1997年出版的《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由幾千種地方志中記載的民俗材料選編而成,分為華北、東北、西北、西南、中南、華東六卷。每卷民俗資料又分為禮儀民俗、歲時民俗、生活民俗、民間文藝、民間語言、信仰民俗和其他七大類,大類目下還有若干小類目,保存了全國各地豐富多彩的民俗現象。如果沒有漢字文獻記載,中華民族的許多風俗習慣很可能發(fā)生大的變異或者消失。
由此可見,漢字與民俗的姻緣深厚,難分難舍。一方面,漢字成為民俗的源泉和媒介;另一方面,民俗也深刻影響著漢字的形體變異和特殊使用。所以,研究民俗不應忽略漢字,研究漢字也要借助民俗。兩看不厭,相得益彰。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中國的漢文字非常了不起,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fā)展離不開漢文字的維系。”漢字對中華民族風俗習慣的深遠影響正是其文化傳承意義和民族維系作用的重要表現。全面描述漢字與民俗相輔相成的事實,揭示兩者的互動關系和文化內涵,是新時代傳承和弘揚中華文化的需要。
因此,我們在《光明日報》開辟一個專欄《漢字與民俗》,把漢字與民俗結合起來進行研究和闡釋,既談“因漢字而形成的民俗現象”,也說“因民俗而產生的漢字現象”,將上面列舉的種種漢字民俗和民俗漢字作系列的專題研究。這個欄目的文章,從日常生活中攝取素材,從雙方關系中解釋原因,從實用效果上分析得失,從學理規(guī)律上指導發(fā)展,希望能為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作出貢獻。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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