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ard、網絡犯罪與網軍問題何解?

華夏經緯網 > 評論 > 媒體鏈接2023-12-21 09:47:23

廣受臺灣年輕人喜歡的社群平臺Dcard因為疑似有會員以匿名發(fā)文,卻涉及了詐騙、兒少、妨害名譽等多起案件,所以遭到警方偵辦。

報載檢察官要求調閱會員個資追查不法,卻遭Dcard用“大法官釋憲”、保障言論自由等理由拒絕,后來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Dcard一度不配合,最后檢警仍完成搜索。

從媒體的報導來看,檢警一開始如果沒有搜索票,Dcard等社群平臺的拒絕未必于法無據,但是當檢警已經向法院申請搜索票,任何社群平臺還不配合,就說不過去了。這是因為檢警隸屬行政權,行使搜索等權力時,包括社群平臺在內的人民如有疑慮時,確實未必要完全配合。只是當檢舉已經聲請搜索票,這就表示司法體系認為有足夠理由與證據而支持搜索,所有人就應該也只能配合了。

回到案件本質,網絡匿名犯罪是全世界都關注的議題,所有電信業(yè)者與網絡業(yè)者都負有連帶責任。先前臺灣地區(qū)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的“數字中介法草案”,就是想要學習歐盟的“數字服務法”,強化網絡平臺的責任,希望能減少網絡的不法行為。不過因為“數字中介法草案”直接沿用“數字服務法”的內容,很容易造成過度管制,最終未能成功“立法”。 “數字服務法”鎖定會員人數達到歐盟人口一成的網絡平臺,推算可知,都是來自境外的國際級巨擘;臺灣的草案也鎖定會員達到人口一成為管制對象,打擊面太廣,而且主要都是境內的業(yè)者。

在臺灣,網絡犯罪的問題幾乎每個人在每一天都遇到。Dcard會員匿名詐騙或是妨礙名譽,類似的問題在其他社群平臺絕對不少見,例如臉書,假賬號交友邀請以及詐騙廣告無所不在。最近正逢選舉,各界關切、而且厭惡已久的網軍問題,至今也都沒有獲得解決。

網絡上的這些問題,其實只要能落實一項簡單的措施,就可以改善許多,這項措施就是實名制。

為什么網絡問題層出不窮,匿名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匿名的背后未必可以找到負責的真人。由于網絡會員申請?zhí)菀祝芏噘~號根本是虛假賬號。既然匿名、而且不是真人,不用也不容易找到人負責,當然什么違“法”行為都可能滋生。

所有網絡平臺都應該強化實名制,確保每個賬號一定是一位真人,至于使用者名稱當然還是可以匿名。盡管會員名稱匿名,但是因為有實名制,所有會員就不會輕易違“法”。一旦違“法”,不管是散布假訊息與假新聞:詐騙、妨害名譽,檢警單位只要有足夠證據,聲請法院同意,就可以從網絡平臺業(yè)者處找到真人的信息進而依法辦理。

實名制與現行的匿名形式不沖突,任何人只要不在網絡上犯法,都不用擔心實名制會造成困擾。電信業(yè)者與網絡業(yè)者應該自律合作,共同推動。(作者賴祥蔚為臺灣藝術大學廣播電視學系教授、歷史小說作家/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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